當事人:重慶寵**商貿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HJ0N
法寶代表人:石*
聯系電話:18*******16
住址:江北區港安二路48號*幢6-*
2025年7月11日重慶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委接到群眾投訴,對當事人重慶寵**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實施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進行立案查處。現查明:該公司通過其網上銷售平臺淘寶商城“湯姆寵物醫生”、拼多多“咕嚕寵物藥品店”及其平臺銷售明細有獸藥拆零銷售的宣傳和銷售記錄。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獸藥藥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4、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5、委托人《詢問筆錄》1份;
6、《現場檢查筆錄》1份;
7、現場檢查照片1頁;
8、平臺銷售憑證2頁;
9、5-7月平臺銷售明細3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二十九條:“獸藥拆零銷售時,不得拆開最小銷售單元。”、《獸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五第一款:“獸藥經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之規定。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對其違法事實不進行陳述申辯,也未提出聽證要求,但口頭要求從輕處罰。
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獸藥安全性評價單位、臨床試驗單位、生產和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實施獸藥研究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獸藥研究試驗、生產、經營活動,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積極配合執法機關接受調查,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且涉案違法所得較少。本機關于2025年5月對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改正,但當事人在期限內未改正。根據《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罰款數額的確定遵循下列規則:(三)罰款只規定最高數額沒有規定最低數額的,減輕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10%以下確定(不包含本數),從輕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10%—30%確定(包含本數),從重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70%以上確定(包含本數),一般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30%—70%實施行政處罰(不包含本數)。”以及《重慶市農業農村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序號第354項“違法情節:較輕;適用條件:逾期不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裁量階次:從輕;裁量標準: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之規定,本機關責令當事人重慶寵**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經營獸藥活動,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元)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江北區行政服務大廳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江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江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重慶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