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稱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
實施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就業見習基地
實施期限2018年7月1日起。
受益對象就業見習人員范圍包括: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以及對口支援西藏等地區的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學年在校生;我市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將見習對象范圍擴大到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中職畢業生。
認定條件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執行標準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辦理流程
一、優化就業見習基地設立程序。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可通過“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系統”網上申請設立就業見習基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進行受理,經審核公示后,備案為就業見習基地。
二、調整就業見習補貼撥付方式。將市級統一撥付補貼的方式調整為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區縣撥付,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每季度初向當地財政部門報送上一季度應撥付補貼資金情況,經區縣財政部門審核后,直接將補貼資金劃撥到就業見習基地銀行賬戶。